台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403 台中市華美西街一段一四二號四樓之一
承 辦 人:賴佳微
聯絡方式:04—23116080
傳 真:04—23116050
立案字號:一—0一—一三六
受文者:台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一百 年二月二十三日
發文字號:中市房仲商(一00)字第 0一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履歷表乙份
主旨:檢附地價基準地選定及查估專案小組委員履歷表乙份,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98年3月19日台內地字第0980048308號函修正「地價基準地選定及查估要點」第9點規定辦理。
二、依據中市地價一字第100000445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