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4/05/13房地合一稅 財部捍衛自用宅出售 4,000萬以下免稅

行政院今(12)日將再度開會討論房地合一課稅案,如無意外可望拍板定案。據悉,在稅率調高部份,財政部與政院共識較高外,財政部對自用住宅出售4,000萬元以下免課稅、日出條款不溯及既往,仍將捍衛自己版本,預料今天的討論仍有一番拉踞,行政院將以不傷及無辜為最高原則。

 

相關人士表示,自用住宅訂定免稅門檻,並非台灣獨創,日、韓及美國也如此訂定,以減少稅務行政成本,大多數自用的人不必證明買賣多少錢,財稅單位也不必查核,但很多人對「4,000萬」絕對值,有不同看法。

 

據悉,財政部仍將守住出售自用住宅4,000萬元免稅門檻,認此一門檻已考量排富,設下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須設籍,實際居住滿6年,且不能出租或營業等前提要件。財政部官員坦言,此一版本也非無缺點,超過4千萬以上也要課稅。

 

高層官員認為,自用住宅已綁住6年,不會有人炒房選擇這類房子,但只依價格課稅,不以資本利得多寡課稅恐會有很大爭議,例有人賣5,000萬獲利50萬元要課稅,但賣3,000萬元獲利500萬元不必課稅,與稅務理論學理不合,講不過去。

 

據透露,若要採曾巨威版,獲利100萬元免稅,已有立委向主審政委杜紫軍反映,免稅額門檻過低,多數自用住宅恐都會受波及,且可能有懲罰長期持有人之虞。據悉,今天會議將就財政部版與曾巨威版的免稅額門檻,進一步比較,以不影響大部分自用住宅為決定原則。

 

至於非自用的四個級距,財長張盛和已表明支持調高,持有期愈短稅率將再調高,目的為抑制短期炒作投機。最高級距與立委曾巨威版相同調為40%,1-2年擬訂35%,2-10年調高至20%,為鼓勵長期持有,持有逾10年以上稅率最低為15%,但稅率多寡,政院說有討論餘地。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