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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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賴佳微
聯絡方式:04—2311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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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字號:一—0一—一三六
受文者: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一0一年七月十八日
發文字號:中市房仲商(一0一)字第 0二七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資深理監事調查表乙份
主旨:有關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段160巷4弄43號12樓房屋所屬大樓地下室附設之「機械室停車位」於94年12月時之價值約為20-35萬,車位區分為所有權與使用權,請 查照。
說明:依據中院彥中簡民台100中簡2266字第74116號函辦理。
理事長 陳永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