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有關全聯會法規會討論「如何規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刊登廣告之銷售價格相關事宜」結論

日期:100年11月1日

【政令即時宣導】

 

有關全聯會法規會討論「如何規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刊登廣告之銷售價格相關事宜」結論。

 

一、  內政部於近日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之廣告銷售價格與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所載委託銷售價格不符情形召開會議研討。本會法規會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可否與委託人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書或僅限簽訂一份委託契約而另以個別磋商條款或其他書面聲明約定較高之廣告價結論如后:

結論:經本會召集各會員公司討論,結論為肯定之見解,理由如下:

甲、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應無不可。

乙、  如採取反對之立場恐與行政院版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第24條之2之部分規定相衝突。

丙、  如與委託人以書面約定對外之廣告價即與事實相符並非不實廣告。

丁、  經紀業受託處理房地銷售事宜本即應受委託人之指示辦理始為適法。

 

二、  討論委託承購契約書內政部版附件「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之新增內容案。

結論:對於新增第4項「是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會員公司並不加以反對,但是必須建立一立即且方便之查詢機制例如比照輻射屋查詢之方法,輸入門牌即可知悉,且此一查詢機制也可提供買方使用,以保障未經由房仲業成交之買方。